政策法规

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《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》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1-08-05   浏览次数:

市级各部门,各区县(自治县)财政局,两江新区、重庆高新区、万盛经开区财政局:

    为落实《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》,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管理,实现政府采购项目绩效目标,财政部制定了《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》,现转发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
 附件: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

(此页无正文)

重庆市财政局

202169

(此件主动公开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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