包1(商品数量:1)
商品目录/配置要求 | 采购预算(元) | 数量 | 小计(元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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¥60,000.00 | 1(批) | ¥60,000.00 |
报价无需缴纳保证金
1)货物到达现场后,供应商应经采购人(使用部门)或其指定验收单位清点品名、规格、数量;检查外观,作出开箱验收记录,双方签字确认。
2)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用户所在地完好无损,如有缺漏、损坏,由供应商负责调换、补齐或赔偿。
3)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、装箱单和合格证等,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。验收合格条件如下:
3.1)设备品种、规格、数量、技术参数以及商品品牌、生产厂家等与采购合同一致,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。
3.2)货物技术资料、装箱单、合格证等资料齐全。
3.3)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,并经采购人确认。
3.4)若投标书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而未被评标专家发现,采购合同签订时仍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,验收时按采购合同及技术协议要求执行。
4)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未达到竞争性谈判规定要求,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,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,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。
5)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产品项目,采购人可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。
6)采购人需要厂家对成交供应商交付的产品(包括质量、技术参数等)进行确认的,厂家应予以配合,并出具书面意见。
7)该项目是与仿真室新购的电脑为同一项目,本项目的范围必须要为电脑的正常使用提供布线、安装等服务,保证仿真室41台台式电脑能正常使用才能进入验收程序。
本项目为“交钥匙”工程,以人民币报价,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设备或货物购买(制造)费、软件开发费、辅材费、运输费、人工费、装卸费、安装调试费、培训费、包装物清除费及各种应纳的税费等全部费用。因供方自身原因造成漏报、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,需方不再补偿。投人须上传所供设备的品牌及价格明细表。不按要求上传,采购方视其为无效投标。
该项目完成和相关单位验收合格后,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开具合同金额的全额合格发票,采购人在15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方式支付合同金额的100%(如遇采购人正常放寒暑假,支付时间顺延至采购人正常上班后起算支付时间)。
供应商对采购过程中有异议的,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,也可向平台提供商反馈协助处理。